2023 年12月29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向我司出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泉金监罚决字 (2023)13号),因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适格性不合规,部分租赁款被挪用,对我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。相关检查发生于2021年期间,我司已深刻反省,并已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。后续,我司将继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,坚持合规优先的稳健经营原则,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租赁服务。
特此公告。
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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